行政会议制度
1.学校行政工作会议主要讨论、研究和决定学校行政工作的重要问题,部署学校日常行政工作任务。
2.会议的参加对象是正副校长、正副教导主任、正副教科室主任、总辅导员、总务主任。
3.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,也可由校长委托一名副校长主持召开,一般每周举行一次。
4.参加会议的同志应本着对工作极端负责的态度,充分发表意见,并服从会议决定。根据分工,有关领导应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决定。
5.对未形成的决定和有争议的问题不外传,不搞自由主义。
6.做好会议记录,对未能出席会议的同志要做好传达或转达工作。